《大连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解读文章内容
2017年2月1日,国务院发布的第一部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法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正式施行。2017年3月,国家发改委颁布了《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国家办法》),提出“省级政府和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可以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制订具体实施办法。”根据国家要求,结合我市享有省级经济管理权限以及项目管理的有关实际情况,我们起草了《大连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办法》有关工作情况 2017年5月,根据《国家办法》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发展改革委起草了我市的实施办法。6月,在全市发展改革系统征求意见。经修改完善后,形成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8月,市发展改革委将《办法》征求意见稿印发市经信委、建委、规划局、国土局、环保局等14个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以下统称单位),以及14个区市县政府及先导区管委会征求意见。在吸收采纳各地区各有关单位意见并修改完善后,10月再次征求了各地区各有关单位的意见。各单位和各地区的反馈意见情况为:14个地区反馈无意见;14家单位中,13家反馈无意见,市环保局提出了修改意见。 鉴于市环保局提出的关于在线平台赋码的修改意见属于平台的运行管理问题,经与市环保局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市发展改革委将《办法》按照《国家办法》进行修改,平台运行管理问题将根据《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等18部委3号令)的相关要求在我市正在制定的平台管理办法中予以细化明确。 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本《办法》的送审稿。 二、《办法》的框架结构和主要内容 对应《国家办法》的结构和内容,并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办法》由七章、五十六条组成。各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总则。共十六条。主要包括《办法》设立的依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机关、备案机关、各级投资主管部门的定义,项目管理的职责划分,核准和备案的适用范围及权限划分,核准机关、备案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办理核准、备案业务的总体工作要求,对项目实施监管的要求,企业的义务和权利等。 第二章项目核准的申请文件。共六条。主要包括办理项目核准手续需提供的文件和附具的文件,项目申请报告主要包含的内容及编制项目申请报告的有关要求等。 第三章项目核准的基本程序。共十一条。主要包括企业申报项目的具体程序,核准机关在受理、委托评估、核准决策、出具核准文件等方面的具体规定、要求等。 第四章项目核准的审查及效力。共四条。主要包括核准机关对项目核准时需审查的主要内容,以及核准文件的有效期,项目申请变更核准、延期开工等的具体规定。 第五章项目备案。共六条。主要包括备案的原则、内容、程序、形式、变更等有关规定。 第六章监督管理。共八条。主要包括项目核准机关、备案机关及各有关部门、单位加强监督管理的要求、信息共享的要求。对项目核准、备案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处分和处罚的规定。 第七章附则。共五条。主要包括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和其他有核准或备案职能的市政府有关部门可制定具体实施细则,非企业组织及个人投资项目适用本办法的规定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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